给政府写信
蓝水假期阁楼供暖配套费
写  信  人: 杨先生
发件时间: 2019-10-08 22:06:50
信件内容
胶州蓝水假期小区的阁楼是买房赠送的,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向住户收取阁楼配套费不符合青岛供热条例。请问相关部门住户是否该缴纳阁楼配套费?如果住户不缴纳阁楼配套费,供热公司将给住户断热是否违反条例?
答复部门: 城建局
答复时间: 2019-10-11 11:07:12
答复意见
您好,经落实,蓝水假期三期顶楼用户是带阁楼的用户,阁楼为内置楼梯与楼下连通。该顶层用户阁楼未缴纳配套费用热,属于扩大用热面积。用户阁楼要用热应缴纳供热配套费。如果用户阁楼不用热可与热力公司协商处理。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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