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府写信
抓拍机动车闯红灯的判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闯红灯?
写  信  人: 市民
发件时间: 2020-02-27 12:39:13
信件内容
请问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闯红灯的判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闯红灯?
答复部门: 胶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0-02-27 14:37:21
答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登录后无需查询码即可发表评议]
*满意度:
  请输入查询码:
请输入查询码查看答复意见: